1994年中央国家机关首次招考公务员,当年人事部门印发《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在公务员报考的资格条件中,对年龄的要求设定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7年11月印发的《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在报考年龄条件中,仍沿用了此前的规定。
根据人社部发[2010]74号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招考年龄设置的通知:
一、各地在公务员招考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公务员招考年龄一般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任何招录机关不得随意缩小公务员报考年龄范围。放宽年龄上限的,必须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二、为广泛吸引高层次人才,对于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报考公务员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标准到四十周岁以内,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法律法规规定和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可以放宽年龄上限的其他人员,从其规定。
三、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招考年龄的计算方法,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务员招考报名工作第一日。
你觉得这种规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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