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中4人违纪违规被处理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规定,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对2020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D类)岗位笔试中发现的4名违纪违规考生作出如下处理:
一、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停止的考生2名,当次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准考证号为3、1的2名考生《教育综合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前教育)》考试成绩无效。
二、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考生2名,当次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准考证号为1、0的2名考生《教育综合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前教育)》考试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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